5月11日消息,李苑北京银保监局发布批复,鸿广获批批复显示北京银保监局核准李苑鸿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的行北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原文如下: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苑鸿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2〕318号
广发银行:
《广发银行关于核准李苑鸿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广发银报〔2022〕7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京分现批复如下:
核准李苑鸿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的任职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资格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李苑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鸿广获批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行北行副行长
京分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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